出口管制合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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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从出口管制法规的声明


宁波奥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拉”)的一项基本政策是遵守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在内的适用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出口管制责任和义务,树立企业诚信经营和负责任的形象,以赢得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信赖。奥拉坚信,遵守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能够使企业有效防范贸易合规风险,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奥拉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奥拉基于全面控制原则建立和实施公司内部出口管制机制(Internal Compliance Program, ICP),将出口管制义务置于公司的商业利益之上。如果奥拉认为,即将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可能被用于发展或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系统、未经授权的常规军事装备或其他适用法律法规所限制的最终用途,可能会威胁国家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或是落入恐怖组织手中,奥拉将依据全面控制原则,实施相应的出口管制措施,并拒绝出口相关产品或技术。

为了确保符合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和相关制裁法规要求,奥拉对业务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交易主体进行核实筛查,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奥拉对产品和技术进行出口管制分类,必要时获得出口管制许可证。

奥拉设立合规部门,负责制订和完善出口管制和相关制裁合规政策、制度和流程,并推动相关要求在适用业务领域和职能部门的落实与执行。为确保落实贸易合规要求,奥拉明确各业务领域的职责,制定并发布相关指导文件,健全文档保存机制,加强员工及管理者的出口管制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进行贸易合规遵从体系的内部评估。

本声明适用于宁波奥拉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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